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概念
银行承兑汇票是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承兑申请人)签发的,经承兑银行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特点
1、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银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承兑银行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2、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仅限于人民币,单张纸票的出票金额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限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开始计算,纸票最长为6个月,电票最长为1年。
4、银行承兑汇票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可以背书转让,其背书必须是连续的;出票银行在汇票上填明“不得转让”字样的以及作成委托收款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5、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日期以持票人向开户行提交票据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