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贷款
产品简介
本行对出口商凭其与进口商签订的出口销售合同和国外银行开立的有效信用证正本,为出口商的备料、生产、定货和装运等生产经营活动发放的短期贷款。
适用客户
获得了进口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但在采购、包装及运输阶段需要短期融资的出口商。
产品功能
1.扩大贸易机会。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商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
2.减少资金占压。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均不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可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业务流程
1.出口商提供《打包贷款申请书》、信用证正本、出口贸易合同及本行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打包贷款业务。
2.出口商装运发货并取得信用证项下单据后,按信用证要求向本行交单,收汇后相应款项用于归还打包贷款本息。
温馨提示
1.出口商必须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已过效期或船期及含有“软条款”的信用证不能办理打包贷款。
2.出口商装运货物并取得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应及时向本行进行交单。